項目指南
2017年度山西省平臺基地和人才專項(人才部分)是根據《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實施科技創新的若干意見》(晉發[2015]12號)和《山西省深化省級財政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晉政發[2015]35號)文件精神,培育和引進******人才和團隊開展科技創新而設立的。該專項聚焦我省產業轉型和重大戰略需求,圍繞促進戰略性新興產業和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傳統產業的優化升級,重大社會公益性技術的開發等組織實施,切實解決山西省經濟社會發展急需解決的熱點難點問題,為我省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提供重要支撐。
2017年度,該專項包括省科技廳負責的“******人才科技創新項目”、省人社廳負責的“留學人員科技活動項目”和省留學辦負責的“回國留學人員科研資助項目”。
一、******人才科技創新項目
本度重點支持海外高層次引進人才、******人才工程和省重大人才工程入選人才及其團隊核心成員申報。
(一)支持重點
1、海外高層次引進人才。包括中央“千人計劃”、省“百人計劃”引進人才,應邀在晉協助開展創新項目和推廣引智成果的外國技術專家,按照政府間科技合作等相關協議引進的海外高水平創新創業人才及團隊核心成員。
2、******人才工程入選人才。包括“******高層次人才特殊支持計劃”(又稱“萬人計劃”)入選人才、“百千萬人才工程”*********人選、“長江學者獎勵計劃”入選人才、“******杰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入選人才、“************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入選人才、“創新人才推進計劃”領軍人才及創新團隊核心成員。
3、省重大人才工程入選人才。包括“山西省高端創新型人才引進和培養工程”入選人才、“山西省新興產業領軍人才培養和引進工程”入選人才、“山西省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計劃”入選人才、“山西省科技創新團隊建設計劃”入選團隊的帶頭人及核心成員。
4、上述******人才創辦、入股、合伙的科技型企業,以及高新技術企業采取全職或柔性引進、聘請等方式,與上述******人才合作,組建培養企業自己的人才團隊,開展新產品開發、新技術研究、技術成果轉化、知識產權轉讓等創新項目。
(二)重點領域
1、現代農業;2、煤炭及相關產業;3、新能源;4、電子信息;5、先進制造;6、冶金化工與新材料;7、資源與環境;8、人口健康與公共******;9、文化、旅游與現代服務業等。
(三)申報條件
1、申報主體為在我省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且具備一定科研開發能力和基礎,能為項目任務完成提供必要條件和資金保障的企事業單位。
2、鼓勵產學研合作,優先支持企業作為申報主體,聯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共同申報。申報單位與合作單位應具有前期合作基礎,并事先簽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協議,明確任務分工、經費分配、成果及知識產權歸屬和利益分配等重要事項。
3、項目負責人須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開拓創新意識、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和良好的信譽。其中,企業項目負責人應為技術骨干或重點培養的中青年技術人員,高校和科研院所的項目負責人應具有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或博士學位。上述重點支持的人才及其團隊核心成員必須作為項目主要參與人員。
4、項目執行期一般為2-3年。
(四)申報材料
填寫《山西省平臺基地和人才專項(人才部分)項目申報書》、項目可行性報告,同時提交以下相關附件材料:
1、******人才的相關證明材料,包括:有關部門頒發的文件、聘書、證書、外國技術專家來華工作許可材料等;
2、具有法律效力的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協議、外國技術專家工作合同等材料;
3、******人才及其團隊的介紹材料,包括人員組成、研發條件、創業基礎、創新成果、獲獎情況等內容;
4、項目負責人職稱、在本單位任職或受聘證書及獲獎證明等材料。
5、申報單位為企業的,應提供相應基本情況材料,包括營業執照、機構代碼證、高企認定證書、近三年研發(R&D)投入情況等材料;
6、申報項目屬于******/省/市及行業領域鼓勵支持的項目,應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產學研合作的項目,應提供申報單位與合作單位簽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合作協議。
7、項目相關知識產權證明材料。
(五)業務受理單位和聯系方式
1、業務咨詢:省科技廳國際合作處(太原市迎澤大街366號801房間)
聯系人:張雨
聯系電話:0351-2024105
電子郵件:623808729@qq.com
郵編:030001
2、申報受理:省產業技術研究中心(太原市迎澤大街366號413房間)
聯系人:張峻瑜
聯系電話:0351-2383828
電子郵件:352189069@qq.com
郵編:030001
二、留學人員科技活動項目
根據《山西省引進******人才暫行辦法》(晉政發[2004]24號)和《山西省留學人員科技活動項目擇優資助經費管理規定》(晉人字[2005]81號)文件要求,現將2017年度我省留學人員科技活動項目擇優資助經費申報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資助類別
1、重點項目資助,用于資助回省留學人員從事我省重點攻關項目、重大技術改造項目、具有廣泛應用前景的新技術研究開發等項目、某一學科領域具有領先水平的研究開發項目。
2、普通項目資助,用于資助新近回省的留學人員,從事某一學科或技術領域的研究。研究課題學術思想新穎,具有重要科學價值或較好應用開發前景。
(二)申報人員條件
1、留學一年以上,學有所成,取得博士學位或取得碩士學位同時承擔省以上重點項目的;
2、能獨立主持研究開發工作,有培養發展前途;
3、申報項目屬于領先水平,具有應用開發前景,可產生良好經濟效益。
4、歸國時間一般不超過5年,年齡一般不超過45歲。
(三)申報材料
1、《山西省留學人員科技活動項目擇優資助經費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一份;
2、同行專家對項目的推薦資助書面意見;
3、主管部門的申報函和匯總表;
《申請表》及專家推薦意見,須按順序裝訂成冊、雙面打印并加裝封皮,封面內容與《申請表》封面內容一致,頁數不超過20頁。上述材料需同時報送電子文檔。
(四)其他事項
1、請各市、各部門及相關單位按時將申報材料報送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逾期不報視為放棄。
2、根據省財政相關要求,請各申報單位在申報函中對申報項目是否有其他資金安排作出說明。
3、本通知相關表格請登錄山西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官方網站(網址:http://www.sx.hrss.gov.cn/)“下載專區”進行下載。
聯系人:陳惲
聯系電話:0351-7676028
三、回國留學人員科研資助項目
2017年度申報項目應緊緊圍繞我省經濟和社會發展及資源型經濟轉型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建設的需要,重點支持發展促進戰略性新興產業和高新技術產業化項目;能源、裝備制造等主導產業;傳統產業結構優化升級項目;市場前景好、見效快的短、平、快項目;基礎研究有國際前沿水平的項目;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建設及其它社會發展研究等項目。
山西省回國留學人員科研項目經費資助對象主要為:******留學基金委、山西省留學人員管理委員會選派的高級訪問學者、普通訪問學者,通過其他渠道出國進修、國際合作、攻讀學位等留學一年及一年以上并有留學院校、科研院所、我國駐外使領館出具的正式證明者。
單位學術組織要對申報資助項目的科學意義、研究特色和創新點、研究方法和技術路線的可行性進行******審查,從嚴掌握,擇優上報。
(一)普通項目
今年計劃安排80項左右,每項額度原則上為2-5萬元人民幣(社科類1—2萬元;科技類3—5萬元)。
對再次申報者,還應具備以下條件之一方可申報:1、近三年獲得省部級科研項目、科研成果二等獎及以上者;2、近三年獲得******科研項目的負責人;3、近5年內應用、推廣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顯著者。
(二)重點項目
為切實解決山西省經濟發展急需解決的難點問題,加大對重點資助項目的扶持力度,加強自主創新,支持條件成熟的社會及科研成果,今年計劃繼續安排3項左右的重點項目(社科類5—8萬元;科技類15—20萬元)。
社科類資助的重點研究領域是:
1、山西經濟與社會發展研究;2、山西文化發展研究;3、山西生態文明建設與體制改革研究等。
科技類資助的重點研究領域是:
1.煤炭資源綜合利用及資源型經濟轉型;2.新材料轉化;3.環境治理及清潔生產;4.工業自動化控制;5.量子調控與信息技術;6.精細化學品;7.重大疾病診斷、******的新技術、新方法;8.中藥現代化技術;9. 現代農畜產品養殖、深加工技術與食品質量******;10.農作物、林果新品種選育及示范;11.農產品產后推廣及增值技術;12.生態建設。
重點項目申報條件:
申報人必須主持或曾主持完成******項目;對所從事的學科領域有深入的研究和較高的學術造詣;是獲得省部級科研成果二等獎及以上者(******主持人);具有正高級職稱或博士學位;課題組成員具有副高級職稱和碩士及以上學位者不少于三分之二。申報時需上報可行性研究報告。
(三)業務受理單位和聯系方式:
科研資助表格可通過山西省留學人員信息網(www.sxscc.com.cn)下載,申請者須將申報材料報省留學辦一份,并同時報各歸口部門二份,各歸口部門將初審合格材料報送省留學辦,經項目管理專業機構組織專家評審提出意見后核準。
項目批準立項后,項目負責人須與省留學辦簽訂科研資助項目合同書。
各申報受理機構電話:
省留學辦: 0351-3119520
太原市東后小河12號省發改委520房間
省教育廳外事處: 0351-3041061
省科技廳國際合作處: 0351-4068003
省經信委綜合處: 0351-3046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