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指南
2018年是******推進“十三五”林業規劃任務,攻堅深度貧困的關鍵之年,做好2018年林業生態建設扶貧工作意義重大。根據全省扶貧工作總體部署,結合《山西省林業生態建設扶貧行動方案》及脫貧攻堅任務,現制定2018年行動計劃。
一、年度目標
堅持生態建設與脫貧攻堅緊密結合,聚焦深度貧困集中力量攻堅,聯動實施造林務工、退耕獎補、管護就業、經濟林提質增效和產業富民“五大項目”,在58個貧困縣完成營造林260萬畝以上;全年完成退耕還林195萬畝,及時兌現農戶補助資金;在58個貧困縣完成干果經濟林提質增效150萬畝;落實生態護林員補助資金7000萬元用于36個國定貧困縣聘用生態護林員。
二、工作任務
(一)扎實開展造林務工脫貧。以扶貧攻堅造林專業合作社為抓手,扎實推進造林綠化,在58個貧困縣完成營造林260萬畝以上,其中10個深度貧困縣新增造林50萬畝。推進落實社員進退機制、議標落實機制、勞務發放機制、質量監管機制、培訓服務機制、成效考核機制等“六大”機制,規范完善扶貧攻堅造林專業合作社運行管理,將貧困縣的造林任務通過議標的方式全部安排給造林合作社實施,確保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在參與造林過程中獲得勞務性收入。鼓勵造林合作社承攬經濟林提質增效、森林撫育、森林管護等林業工程項目,擴大合作社經營范圍,積極參與林業資產性收益,實現造林合作社由單一造林向造林、管護、經營一體化方向發展,確保貧困社員長期有活干、務工可持續,能夠長期穩定脫貧。
(二)積極實施新一輪退耕還林工程。根據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和《提前啟動2018年度退耕還林工程的通知》(晉政辦發〔2017〕83號),將全省國土二調成果圖斑內195萬畝25度以上陡坡耕地全部納入退耕還林范圍,******完成******下達的退耕還林任務,按期將補助資金兌現到戶。在尊重農民意愿的基礎上,推進種植結構調整,鼓勵農民在條件適宜的退耕地上優先發展經濟林;鼓勵農民以退耕地經濟林經營權價值評估量化入股的方式,與各類新型林業經營主體進行股份合作經營。
(三)繼續實施生態管護脫貧。在繼續爭取******生態護林員補助資金7000萬元,用于36個國定貧困縣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生態護林員基礎上,積極爭取******生態護林員崗位,將新增護林員崗位全部落實到深度貧困縣,增加我省深度貧困地區生態管護崗位,擴大深度貧困地區貧困群眾參與生態管護就業的覆蓋面,提高貧困群眾管護就業收入;加強現有貧困護林員信息核實、培訓管理,繼續對比例不達要求的貧困縣進行重點督導,將符合條件的貧困群眾補充到管護隊伍,使聘用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護林員占到全省護林員總數的60%以上。提高貧困地區貧困群眾生態管護參與率、收益水平和林業扶貧成效。
(四)持續推進干果經濟林提質增效。在58個貧困縣繼續實施干果經濟林提質增效項目150萬畝,對4-20年生核桃、紅棗、沙棘等干果經濟林結果樹,******實施整形修剪、高接換種、科學施肥、有害生物防治等綜合管理;將干果經濟林提質增效任務優先向深度貧困縣、建檔立卡貧困戶傾斜。加大培訓力度,采取現場培訓、技術觀摩等方式舉辦干果經濟林管理技術培訓班,為項目區培養一批懂技術、會管理的技術明白人,為提高干果經濟林管理水平和貧困群眾收入提供智力支撐。
(五)實施林業綠色產業脫貧工程。積極貫徹落實“小灌木,大產業”發展戰略,按照“一縣一個主導產業、一鄉一個主導樹種”的思路,以“企業+合作社+農戶”的模式,通過新建和改造相結合,讓貧困戶依托龍頭企業在適宜發展的退耕地和造林地上,優先發展沙棘、連翹等特色經濟林,并對現有野生沙棘、連翹等灌木資源實行改造,******提升林業對富民增收的貢獻率。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中央統籌、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鄉村具體實施”的工作機制,市縣林業部門作為具體責任單位,主要領導要以林業生態建設扶貧統領林業改革發展各項工作,細化分工、責任到人,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統籌規劃部署,精心組織實施,扎實推進生態建設扶貧各項工作。成立林業生態扶貧工作作風問題專項治理領導小組,制定出臺《關于開展扶貧領域作風問題專項治理的實施方案》,把專項治理與承擔的生態扶貧工作緊密結合起來,扎實開展專項治理,以過硬的作風確保生態扶貧各項決策部署落地生根。建立并推行造林合作社造林質量和扶貧成效“雙考核、雙評價”機制,淘汰一批造林質量不合格、扶貧成效不顯著的合作社,樹立一批輻射帶動明顯、扶貧成效顯著的示范合作社典型,帶動和促進造林合作社取得更大發展。
(二)加大改革創新力度。在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基礎上,按照集體林“三權”分置的要求,進一步創新機制,拓展林地經營權能,激發林業發展的活力。落實集體公益林管護權,國有林場對托管的集體林地納入日常經營管理范疇,實行常態化管理,林地經營用工優先吸納林農,優先發展經濟林,收入扣除成本后利潤分配給村集體和林農。以穩定林地承包權為基礎,以新型林業經營主體為載體,以股份合作為主要模式,將林地林木經營的預期收益作價評估后量化折股,投入到新型林業經營主體作為股本金,由新型林業經營主體對集體經濟林進行統一經營管理,開展多種形式的合作經營,切實盤活林地資源,讓村集體和林農獲得“保底+分紅”的收益。創新集體林經營方式,鼓勵新型林業經營主體優先承擔涉林項目,把分散的農戶聯合起來,將零星的林地集中起來,開展聯合、合作經營,綜合開發利用林地資源。依托山西林業開發投資有限公司,多渠道籌集林業生態建設資金,確保貧困地區林業生態建設扶貧項目順利實施,帶動貧困人口穩定增收。
(三)強化服務指導。圍繞林業生態扶貧工作作風專項治理,將督導和作風專項治理有機結合起來,聚焦政治站位、責任落實、政策落地、資金項目、干部作風和督查巡查六個方面17個問題,按照制定的時間表和路線圖,按照職責分工抓好工作作風專項治理。嚴格落實黨委政府的主體責任和職能部門的監管責任,進一步完善制約監督制度體系,以“陽光扶貧”“廉潔扶貧”保障“精準扶貧”。繼續堅持“督查、調研、指導”三結合,對全省林業生態扶貧工作開展集體督查,掌握情況、督促工作。組織省、市、縣、鄉四級生態建設扶貧督導服務工作組,分級落實責任,合力扶貧攻堅。繼續派出20個督導服務工作組,對58個貧困縣,特別是10個深度貧困縣造林合作社運行管理各環節進行督促指導,集中破解工作中發現的困難和問題,推動各項政策的落實,確保造林合作社規范運行,形成集中力量攻堅的良好態勢。
(四)加強宣傳引導。充分發揮廣播電視、報刊雜志、網絡、微信、微博等新聞媒介的宣傳作用,在貧困地區廣泛宣傳合作社造林、退耕還林、干果經濟林提質增效等林業生態扶貧惠民政策,加強政策解讀,讓林業生態扶貧各項政策進村入戶,提升貧困地區群眾對林業生態扶貧政策的知曉率。同時,各級林業部門要注重深入基層,挖掘和總結推廣基層林業生態扶貧工作中的好做法和先進經驗。